一、业务简述
托管行接受买卖双方委托,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全部或部分资金进行保管,并依据约定条件办理资金支付或退回的业务。
二、适用对象
买卖二手房并有交易资金托管需求的客户。
三、开通流程
申请人向贷款行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买卖双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三)交易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四)买卖双方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托管资金支付
在达到买卖双方约定的托管资金支付条件后,买卖双方或其委托人向我行申请,将托管资金全部或部分划往卖房人在我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若房产交易不成功,买卖双方本人向我行申请将托管资金退回买房人在我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
五、托管期内计息
托管资金在我行的存续期间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服务渠道与时间
全行37家支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在正常营业时间均可受理。
七、费税标准
本业务为收费业务,我行将收取相应的托管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请洽托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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