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概念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有贷款证,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四)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五)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项目条件 (一)已列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能够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 (二)已取得建设项目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且能够在使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四)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方式 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应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五、贷款期限与利率 (一)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二)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属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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