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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分行 > 最新业务 > 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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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品定义
  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房产抵押为担保方式,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在18(含)-65(含)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贷款人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借款人为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居民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固定居所和职业,并能提供有效联系人。
  3、申请经营用途的借款人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或能够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经营资质证明的自然人(均含直系亲属)。
  4、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如有)未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虽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但已履行相关债务;未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涉及刑事案件且承担刑事责任,或未作为重大民间借贷、担保或他行融资等案件的债务人、担保人且不能履行相关债务。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记录。
  6、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7、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抵押担保。
  8、有明确、合法、合规的贷款用途。
  9、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10、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用于消费用途的,单客户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用于经营用途的,单客户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不得超过抵押物可担保额度。
  2、贷款期限:最长10年。
  3、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以贷款申请时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责任声明: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