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新业务
特色业务
经营网点
宁夏分行 > 最新业务 > 投资银行业务 > 个人客户综合积分服务
  最新业务
   
   国际业务  
   银行卡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业务综述  
     银团贷款  
     重组并购  
     直接投资及股权私募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  
     企业上市发债顾问  
     常年财务顾问  
     投融资顾问  
     企业信息服务  
     养老金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  
     个人客户综合积分服务  
   个人贷款业务  
   公司业务  
   集中采购信息公开  
   机构业务  
   结算与现金管理业务  
   普惠金融业务  
   
 

  一、业务简述:
  为回馈广大个人客户长期以来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我行推出个人金融业务综合积分服务。客户在我行指定渠道办理借记卡刷卡消费、异地汇款、个人结售汇、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业务可累积综合积分,服务星级五星级(含)以上的客户还可尊享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银行代理保险等专属积分。综合积分不仅可参与兑换多种我行个人金融业务产品及手续费,还可兑换形式多样的增值服务和实物礼品。

  二、适用对象:
  我行个人客户均可享有个人客户综合积分服务。我行将按照综合积分相关规则,为客户统计综合积分情况。

  三、特色优势:
  1、受理渠道广泛:可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WAP)、营业网点、自助机具等渠道查询您的积分并并可进行兑换。
  2、业务种类丰富:使用积分可兑换我行U盾;电子密码器;预约周期转账、组合储蓄、通知存款自动转存和定活通开立手续费;个人资信证明开立、解除、重开手续费;工银信使余额变动提醒定制和展期手续费。
  3、积分累计便捷:个人客户综合积分服务积分累计方式包括消费类、交易类和星级客户专享类。

  四、开办条件:
  我行系统按照个人客户综合积分规则,将自动统计客户综合积分累计、兑换及到期情况,系统自动累计、扣减对应的综合积分分值。

  五、服务渠道与时间: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WAP)、营业网点自助机具等渠道。个人客户综合积分设有有效期。2012-2013年度个人客户综合积分营销活动从11月15日起采集积分。当年所产生的积分在次年年底之前兑换有效,有效期最短一年、最长两年。逾期未兑换的上一年度积分将于当年12月31日予以清除。例如客户在2012年度产生的个人客户综合积分将在2013年12月31日到期。

  六、费税标准:
  除办理业务所产生的各类正常手续费用外,我行向客户提供个人客户综合积分服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七、操作指南:
  1、积分查询
  通过“查询缴费机、转帐汇款机”查询
  客户可以到工商银行宁夏分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通过网点内布设的“查询缴费机、转帐汇款机”等自助终端进行查询相关综合积分信息。客户将我行银行卡插入查询缴费机或转帐汇款机等自助终端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查询。
  通过“网上银行”查询


  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
  已注册我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的客户,通过拨打95588客户服务电话,按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2、积分兑换
  (1)柜面兑换(目前柜面仅可兑换U盾、电子密码器)


  (2)其他渠道
  通过我行积分商城(网址:http://www.icbc.com.cn/FinanceMarket/Score/Default.htm)可以自行选择要兑换的物品。

  八、注意事项:
  1、当年所产生的积分在次年年底之前兑换有限,有效期最短一年、最长两年,逾期未兑换的上一年度积分将于当年12月31日予以清除。
  2、个人客户综合积分兑换起点为5万分,积分分值大于等于兑换起点的客户可进行积分兑换。
  3、目前我行信用卡消费不能累计综合积分。
  4、以下业务不予计算积分:
  (1)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柜面渠道办理的异地汇款、外汇业务;
  (2)在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公益等商户的借记卡刷卡消费;
  (3)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中国工商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
  (4)其他我行另行指定的项目。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