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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
 

  是指我行作为担保人,应被担保人的申请,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时,由我行代其履行偿付责任的法律行为。

  按基础交易合同性质划分,担保业务分为融资类担保和非融资类担保。

  1.融资类担保:是指我行作为担保人,应被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申请,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约定履行融资性交易项下义务时,由我行代其履行赔偿或付款责任的法律行为。

  融资性交易包括:借款、发行有价证券(不包括股票)、透支、融资租赁、以现汇偿还的补偿贸易以及工商银行认可的其他融资交易等。

  2.非融资类担保,是指我行作为担保人,应被担保人申请,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约定履行非融资性交易项下义务时,由我行代其履行赔偿或付款责任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