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1日 18:29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21日讯,据中新网消息,预算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有条件适度放开了地方政府举债的权限。 作为单一制国家,中国的现行预算法明确要求地方预算做到收支平衡,不列赤字。但近年来,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现象突出,地方债问题饱受争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延续了现行预算法的规定,即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飞今天在就草案修改向会议作汇报时说,有意见提出,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当适度放开地方政府举债的权限,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使其法制化、透明化。 鉴此,草案三审稿修改相关规定,适度放开地方政府举债的权限,同时亦从举债主体,债务规模和管理方式,举债的方式、用途、偿债资金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 编辑:张子鹏 审校:王玉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官方微信互动DZH_news 上海站电话:+86-21-2021 9988-31065 北京站电话:+86-10-5799 5701 微博爆料weibo.com/dzh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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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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