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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信托·优债1323期高科房产绿水东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召开第一次受益人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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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2日 11:37 尊敬的受益人: 中铁信托·优债1323期高科房产绿水东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3年03月19日成立,规模20000万元,期限24个月(期满18个月可提前结束),到期日为2015年03月18日。 本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西安高科集团高科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房产”)对西安高科东城新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岸置业”)2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信托计划到期时由高科房产回购。 为更有效保证本计划债权人债权,便于有效办理抵押登记,受托人拟将改变本计划信托财产运用方式。 本计划信托财产运用方式为改变为:信托资金用于向西安高科集团高科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信托贷款20000万元,信托计划到期时由高科房产归还信托贷款本金20000万元。 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改变后,受托人将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订相应的《五方协议》(编号为中铁(2013)协议(合同)第073-1号),《项目借款合同》(编号为中铁(2013)贷字073号)、《抵押合同》(编号为中铁(2013)抵字073-1号),并完善相关手续。 基于以上变化,根据信托合同第19条第19.2款的约定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信托财产运用方式发生变化时,应该召开受益人大会。为此,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现召开本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并就受益人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请各受益人在收到我公司以邮寄、电话通知等方式寄送、发出的通知后按照本通知中确定的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毕的表决表寄回我公司。逾期寄送的表决书或未寄回表决书的,视为放弃表决权。 二、表决书寄至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17时。 三、表决事项 1、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 信托财产运用方式由受让高科房产对新岸置业2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改变为向高科房产发放信托贷款20000万元。 四、表决寄回方式 受益人可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将表决书寄回我公司。具体如下: 邮寄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世纪国航中心23楼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信托部收,邮编:610041 传真号:86029192、86029189 特此通知! 附件:中铁信托·优债1323期高科房产绿水东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表决书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10日 中铁信托·优债1323期高科房产绿水东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表决书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人): 中铁信托·优债1323期高科房产绿水东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表决事项为: 1、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 信托财产运用方式由受让高科房产对新岸置业2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改变为向高科房产发放信托贷款20000万元。 受益人名称 持有受益权 类别及份额 是否同意表决事项 受益人签字(盖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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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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