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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发布出租车国标:的哥不得挑客
 
  
    2013年10月13日 15:44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13日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
      据报道,最新《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别吃带异味的食物;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要点
      后备厢
      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厢的2/3。
      的哥要求
      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服务用语
      的哥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
      载客要求
      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出租车服务站
      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场所服务地设置,在商业、医院、活动中心、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直列式或港湾式、岛式的乘客候车站台,不得擅自关闭服务站点或改变用途。
      电话约车
      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电召预约服务。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及时调派驾驶员,无法满足乘客需求的,应告知。
      乘客投诉
      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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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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