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02日 11:27 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日召开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座谈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其中,中小企业普遍减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均下降幅度达40%。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会议提出,要认真总结评估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不失时机地深化营改增改革。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适时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积极研究扩大改革行业,深入研究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地方税体系建设、税收征管体系改革等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
|
|
|
注:本页面信息由世华财讯提供,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
(世华财讯 2013-02-02)
|
【关闭窗口】
|
|
|
|
|
|
工具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