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31日 12:57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近日就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事项不当说情备案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说明相关情况。 据介绍,《规定》建立了操作性较强的不当说情备案工作制度,列举了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中经常发生的几类不当说情情形,当上述不当说情发生时,要求经办人员立即填写《不当说情备案表》,记录说情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及职务、与当事人的关系以及说情事由、时间、地点等情况。 依据《规定》,不当说情是指在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案件调查、审理工作中,当事人自己或请托他人针对某一具体事项,在正常程序之外,对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施加不当影响,以谋取利益或减免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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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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