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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期外汇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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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简述
  掉期外汇买卖,是指客户与工商银行签订合约,约定以一定数量外币A按照一定汇率(一般为市场汇率)交换外币B,并在未来日期以约定汇率用外币B反向交换同样数量的外币A。产品结构清晰。相当于一笔即期交易与一笔远期交易的结合;产品设计灵活。可根据客户对币种、期限等要素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产品设计。

  二、适用对象
  希望实现外币互换、调节中短期外币资金余缺、降低资金综合运用成本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对公客户,驻华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三、开办条件
  (一)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二)有真实的需求背景;
  (三)具备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资格或授权;
  (四)理解衍生产品交易风险并愿意承担潜在损失;
  (五)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重大不良记录;
  (六)在工行已核定衍生产品交易专项授信额度;
  (七)在工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对于提供全额保证金或其他低风险担保方式的客户,可放宽上述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的限制。

  四、开通流程
  客户向工商银行具有衍生产品经营权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完成工商银行综合评估,并签订业务总协议。叙做具体交易前,客户需提交正式交易委托书,并完成有关风险提示和其他信息的书面确认,根据工商银行要求提供必要担保措施。交易达成后,双方在产品存续期间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交割或支付义务。

  五、服务渠道和时间
  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可以在营业时间内向具有远期外汇买卖业务经营权的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申请办理远期外汇买卖业务。

  六、风险提示
  (一)叙做的外汇掉期交易可能因汇率的波动产生浮动盈亏。当交易体现为亏损时,客户终止交易将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当产品市值评估结果变差并达到合约约定水平时,客户需要追加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措施。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201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