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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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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简述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是金融债券的一种,可根据发行人的融资需求灵活设计发行期限、发行品种等。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具有短期融资需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设立的证券公司法人客户。客户须满足以下准入条件:
  1. 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一年以上;
  2. 发行人至少已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按统一的规范要求披露详细财务信息达一年,且近一年无信息披露违规记录;
  3.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符合证监会的规定,最近一年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4. 内控制度健全,受托业务和自营业务严格分离管理,有中台对业务的前后台进行监督和操作风险控制,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
  5. 采用市值法对资产负债进行估值,能用合理的方法对股票风险进行估价;
  6. 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功能特点
  该产品主要用于证券公司补充短期融资。

  四、特色优势
  1. 承销实力强:工行是财政部国债承销甲类成员、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是国内最先取得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的商业银行,历年来多次被财政部及人民银行评为优秀承销商及优秀交易商。
  2. 承销经验丰富:工行拥有专业的承销业务团队,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在客户服务、信用风险审查评估、承销交易执行等方面,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
  3. 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工行与监管机构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并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能够有效保证产品的顺利发行。

  五、产品价格
  该产品发行利率根据期限、客户评级水平、市场环境等情况而不同。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并遵循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定价的指导意见。

  六、服务渠道和时间
  商业银行客户可根据自己融资需求情况,在营业时间内直接联系工行申请办理。

  七、申办流程
  1. 项目审核:客户须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向工行提交申请资料,由工行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信用风险审查,并与客户签署相关协议。
  2. 注册申报:工行将项目注册申报材料送银监会及人民银行审批。
  3. 产品发行:项目通过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后,工行即可组织进行债券的发行工作。

  八、业务案例
  自2006年以来,工行成功为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西南证券等多个证券公司主承销了短期融资券。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2016-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