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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外汇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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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简述
  即期外汇买卖,是指客户在工商银行规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交易系统,进行不同币种(不含人民币)之间的即期外汇交易。
  该产品是最基础的外汇与外汇兑换工具,结构简单易于理解。通过该产品,客户可在风险自担前提下实现外汇币种的转换、通过外汇买卖获取汇差收益,也可将一种利率较低的外汇转换成另外一种利率较高的外汇,获取利差收益。

  二、适用对象
  本产品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满足产品适合度评估的个人客户,以及在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和驻华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三、特色优势
  (一)多种交易方式:工商银行产品除包括实时外汇交易外,还接受客户挂单交易,挂单交易的种类又包括获利挂单、止损挂单、双向挂单、循环挂单、一对多挂单、触发挂单及追加挂单等。循环挂单、一对多挂单、触发挂单及追加挂单仅适用于个人客户的先买入后卖出交易类型。
  (二)交易币种多样:工商银行可供交易币种包括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等,满足客户不同交易需求。
  (三)优惠的价格:工商银行是国际银行间外汇市场最具影响力的参与者之一,和多家国际一流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能为客户提供最优报价。

  四、开办条件
  (一)个人客户在工商银行开办外汇即期交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个人。
  2、已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多币种结算账户。
  (二)对公客户在工商银行开办外汇即期交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境内企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和驻华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已在工商银行开立外汇账户。

  五、开通流程
  (一)个人客户须充分了解外汇买卖的产品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产品介绍》(以下简称产品介绍)以及本规则的全部内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签署《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交易协议》,个人客户须指定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多币种借记卡或结算账户活期存折作为外汇买卖交易的资金账户。
  (二)对公客户通过我行营业机构办理,须提交申请,并按照我行要求填写相应的业务凭证。对于实时交易和委托交易,营业机构对客户申请核对无误后,通过主机系统受理并办理。对公客户通过我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需办妥我行电子银行注册手续,如实填写相应申请,经电子银行系统按照预设条件判断无误后,直接由电子银行系统受理并办理。

  六、服务渠道和时间
  (1)个人客户可通过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营业网点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以各营业网点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电子银行服务时间为(北京时间)周一07:00至周六04:00。
  (2)对公客户可通过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渠道办理,还可采取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办理。营业网点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以各营业网点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网上银行服务时间为(北京时间)周一07:00至周六04:00。

  七、操作指南
  1、交易申请:对公客户进行具体交易时需提交申请。交易达成后,工商银行将确认后的情况反馈客户,并及时与客户办理交易结算手续。
  2、交易撤销、更改:在委托交易未成交之前,客户可更改或取消挂单,并提交申请。挂单交易一经成交,客户不能更改或取消。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201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