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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票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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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简述
  光票托收是银行为客户办理个人外币支票、汇票的委托收款业务。我行可办理托收的外币票据包括私人支票、境外银行或其他商业机构开出的支票、本票、汇票,及与我行签有协议可办理托收的其他票据。具体可托收票据根据各分支机构具体业务开办情况而定。详情请致电当地95588服务热线咨询。托收票据款项收回的时间大致为45天-60天。

  ☆ 服务渠道
  我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前请发送短信至95588或拨打当地95588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 操作指南
  1. 票据的有效期一般为半年,在您取得票据后,请尽快前往我行指定网点办理托收手续。托收票据的出票日期距客户前来办理托收的日期不能超过4个月零15天。
  2. 票据收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护照等)办理托收。
  3. 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票据托收委托书》,写明票据种类、票据号码、出票日期、币种、金额和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
  4. 您在票据背面签名(背书)。为保证您的款项托收成功,客户的背书签名应和票据正面的收款人保持完全一致。

  ☆ 温馨提示
  1. 以下种类个人外币票据,我行不予受理:远期汇票、美国邮政汇票(United States Postal Money Order)、美国政府国库支票(UNITED STATES TREASURY CHECK)、无出票人签字的私人支票、有更改或涂抹的票据、过期票据、非美国本土银行付款的美元票据。
  2. 因退票而发生的国外代理行扣收的手续费需由您自行负担,我行在托收款项中扣除。
  3. 外币票据一般有有效期限制,请您取得票据后尽快来我行办理托收。
  4. 外币票据托收款项属于现汇资金,如款项托回后,可按现汇形式存入账户或按现汇价格结汇。
  5. 收费标准:
  (1)按票面金额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具体标准可致电当地95588服务热线咨询。
  (2)国外票据托收代理行还可能自行扣收手续费,具体金额各不相同,这部分手续费也需由您支付。
  (3)对于被代理行退回的空头支票,您还需支付额外手续费。

  ☆ 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工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