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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业务
 

  一、业务简述
  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我行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导向,根据我国跨境人民币政策,为满足企业真实、合规跨境业务需求,为其办理的各种人民币跨境结算、融资、投资、交易等业务。凡依法可以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
  同时,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也为跨境人民币业务带来了新机遇,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境内权益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内主体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境外主体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熊猫债)、“沪港通”、 “深港通”、“债券通”等证券投资需求日益增强,我行可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丰富的跨境证券投资产品和服务。

  二、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
  我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调查”的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与经常转移等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三、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
  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跨境融资等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融资、投资、交易等业务。
  跨境直接投资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等业务。跨境融资主要包括跨境贸易融资、跨境项目融资、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跨境直接贷款等业务。跨境证券投资主要包括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权益市场、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沪港通”、 “深港通”、“债券通”、中港基金互认等业务。

  四、个人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
  我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调查”的展业原则,为个人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及其他经常项下满足个人雇员报酬、社会福利、赡家款等需要,便利境内个人将境外合法收入汇回境内使用,以及境外个人将境内合法人民币收入汇出境外的个人跨境汇款业务。

  五、自贸区创新业务
  自贸区创新业务是指,我行利用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自贸区账户核算体系等创新政策,为其办理的本外币资金的跨境集中收付、自贸区账户自由汇兑、资本金意愿结汇等业务,帮助企业享受到区内外、境内外跨境投融资便利政策。
  我行通过集团境内外机构联动,推动自贸区业务创新发展,已构建涵盖结算、融资、投资和交易的丰富产品线,包括跨境双向本外币资金池、本外币集中收付与轧差清算、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跨境并购、ODI与FDI跨境投资服务、自贸区法人本外币结构性存款、汇率利率风险管理产品等。

  六、海外人民币清算行
  我行已在新加坡、卢森堡、卡塔尔、泰国、加拿大、阿根廷、俄罗斯共7个国家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海外人民币清算行,是首家建成覆盖欧、美、亚三大时区人民币清算网络的商业银行,可为全球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人民币清算服务。

  七、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20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