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流动资金贷款是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二、适用对象 生产经营正常,有中短期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的企业借款人。
三、开办条件 借款人依法设立;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