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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廖林先生、卢永真先生、陈怡芳女士、董阳先生、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赫伯特·沃特先生。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包括廖林先生、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赫伯特·沃特先生。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沈思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杨绍信先生、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赫伯特·沃特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陈德霖先生、王景武先生、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董阳先生、杨绍信先生、沈思先生。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胡祖六先生、廖林先生、冯卫东先生、杨绍信先生、陈德霖先生。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沈思先生,卢永真先生,陈怡芳女士、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赫伯特·沃特先生。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包括杨绍信先生、王景武先生、沈思先生、赫伯特·沃特先生。

  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陈德霖先生、王景武先生、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董阳先生、杨绍信先生、沈思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