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2日 19:04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东莞信托·宏信-富盈景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4年1月3日正式成立,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购方”)持有的东莞市景宏名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由回购方于18个月内溢价回购。回购方于2015年6月26日向我司申请将于2015年7月1日前(含)提前回购全部标的股权收益权,我司同意回购方的申请,预计回购方将会于2015年7月1日前(含)支付全部回购价款,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本信托计划将会终止。在信托计划终止后,我司会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方式完成信托计划的清算及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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