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9日 16:40
根据华泰紫金定存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及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华泰紫金定存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决定以截止 2015年6月23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以上一封闭期实现的可分配收益的100%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金额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方式
1、分红登记日:2015年6月23日。
2、分红发放日:2015年6月24日。
3、本集合计划收益的分配采用份额分红方式,委托人可于2015年6月25日通过退出计划份额获取现金收益。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泰紫金定存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委托人。
四、咨询办法
客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597 进行相关咨询或登陆华泰资管网站:http://htamc.htsc.com.cn/了解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