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离婚率不断提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但与此相对应的是,离婚后再婚的人却相对较少,且长期处于低增长水平,而在为数不多的再婚家庭中,又有不少家庭因为种种原因而生活得并不幸福,有些家庭甚至不得不再次走向破裂。据有关调查,在近年来的离婚案件中,再婚者离婚的占离婚总数40%以上。造成再婚成功率低的主要原因,除了感情方面外,家庭理财不当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如各自房产的安排,女子教育费的安排,婚后生活费用的安排,等等,一些家庭由于这些事项在再婚时没有事先约定或者安排好,导致婚后出现了一些不应该有的磨擦,有的不得不再次走向破裂。
由此可见,再婚时,认真做好涉及孩子、房产、金融资产、收入支出等方面的理财规划,对于保证再婚后的人财两和是非常重要的。
婚前财产的理财
目前,婚前财产公证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人们也不再避讳,一些新婚家庭也都将婚前财产公证作为结婚的条件之一,特别是当双方的财产差距较大时更是如此。据了解,由于再婚家庭成员关系相对比较复杂,且绝大部分再婚者都有不少个人资产,如房产、存款、股票等,有的成功人士还有公司、店铺等经营资产,因此,对婚前财产的争执是许多再婚家庭的矛盾焦点,为了保持经济上的相互独立和平等,防止婚后引发经济纠纷,更好地维护家庭和睦,再婚者更有必要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做好约定作为一项重要的理财规划。事实证明,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影响再婚家庭婚姻生活的因素,而是促进婚姻和谐,保证家庭幸福,避免家庭纠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一般来说,公证可以针对以下事项,如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永久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与对方无关,等等。
实践中,现金、存款等金融资产或者说是动产,公证机关一般不予公证,对此,再婚者应与对方做好约定。当然,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处理,比如,用孩子的名字进行存储,并用于孩子今后的教育金和创业金等,因为根据《民法通则》,一般情况下,监护人不能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置房产,比如重大疾病需要治疗费、孩子要出国留学等,这样,就可以保证这些资金专属于自己的孩子。另外,也可以用设立子女信托的方式进行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方式将会越来越普遍。
对婚前财产,还有一个人们容易忽视的问题,即再婚者,特别是丧偶者,其再婚时所拥有的资产并不一定全部是其个人财产,可能是与其前配偶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应该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这其中包括其子女,而再婚者只应占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再婚时,要对这部分资产进行公证或约定处理,避免损害合法继承人的权利和以后的经济纠纷。
有人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所以没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从理论上讲是有道理的,但笔者认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做个公证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有两点原因:其一,我国《婚姻法》虽然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的规定,但同时也提出:“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其二,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家庭因为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而使婚前财产成为“麻烦焦点”,比如,有的人再婚时,觉得自己这次婚姻将不会再次失败,于是便将自己的大额存款毫无保留地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将自有房产变更为二人共同所有,但由于各种原因,婚姻最终再次走向破裂,这些大额存款或者房产因为无法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而只能进行分割。
收入支出的安排
再婚后,两个人共同生活,要面对收入管理、支出安排、重大资产购置、赡养双方老人等多种事项,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再婚后的生活带来许多不和谐的音符。由于再婚家庭的成员复杂性,对于收入和支出有一个约定比较好。这方面,可以有几种模式:
一是收入“合二为一”,建立共同账户,所有支出从共同账户中支付,即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但要做到公开透明,这是大多数家庭的共同做法,即婚后取得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支出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二是收入归各自所有,日常生活费用支出按比例分摊,收入高的可以多分担一些,收入低的少分担一些,各自父母的赡养费、子女教育费以及对以前配偶的抚养费等属于各自“份内义务”的,由各自承担。
三是对大额资产的购置,应该特别注意,比如购买房屋,因为数额较大,除了首付款外,还可能会有贷款,归还时间较长,最好有所约定,特别是当一方将婚前个人金融资产用于购房时更应如此,必要时可以做个公证,标明购房的出资关系和权属。
但是,不管采取什么模式,再婚者,二人既然走到同一屋檐下,就要互相信任,互相抚养,多些宽容与体谅,共同经营家庭,努力为家庭做出贡献,在做好婚前财产安排的前提下,对日常生活中的收入和支出,夫妻二人要商议着来,切不可出现违背对方意愿私自“转移”婚内财产给自己子女等事项的发生,更不能在结婚后试图控制对方经济和财产,不择手段在婚前、婚后的财产上做手脚、动心思。
婚后的投资理财
再婚后,尤其是当双方都带着孩子的情况下,家庭成员多了,支出也会相应增加,这给投资理财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再婚时除了要处理好上述问题外,还要特别注意做好投资规划,让资产保值增值,以保证今后的各项支出。对此,建议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再婚双方原来属于不同的家庭,其理财观念、理财模式可能会有较大的不同,现在组建新的家庭后,面对新的生活环境、新的理财目标,双方要积极做好“磨合”,求同存异,建立新的理财模式。
二是根据家庭不同情况,特别是收入支出、年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着眼于购房、子女教育、养老等理财目标,建立资产配置组合,让家庭财产保值增值。
三是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的保险规划,合理规划保费和保额,保证家庭成员的安全。这个方面是非常重要的,是每一个家庭都应该做好的,尤其是一些再婚者之所以再婚,主要原因可能就是在上一次婚姻中没有做好保险安排而致使丧偶,因此,再婚家庭应特别注意做好保险规划,特别是重大疾病险、意外险、寿险等,为自己的家庭上一道“保险锁”。
事实证明,再婚者认真做好理财规划,安排好婚前财产、婚后收入支出等方面的工作,是保证再婚后人财两和的重要一环。美国婚姻专家露丝女士说:“再婚夫妇必须将双方的孩子、金钱、投资方式以及以前的配偶等诸多问题协调解决好,而且每一个问题都需要策略性思考,这些问题都是对第二次婚姻的重大挑战。”
(工行网站特约 作者:高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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