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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并对该理财产品的本金保证情况、理财资金投资方向、理财产品风险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与审慎评估。投资者应在慎重考虑后投资理财产品,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产品最不利投资情况:若产品起始日前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并于起始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本金(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返还客户账户。
一、产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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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2009年第8期“安享回报”外币理财产品 |
| 代码:HKD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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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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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179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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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收益币种 |
港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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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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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行量 |
4亿港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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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09年3月25日~2009年3月29日 如果该产品募集期结束前认购规模达到计划发行量,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对其他相关日期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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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 |
2009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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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
2009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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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账日 |
产品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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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产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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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产托管费率(年)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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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测算 |
如果本理财产品成立并且客户持有该理财产品直至到期,在参考同类期限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本产品的相关费用等因素后,根据目前货币资金市场测算,客户持有到期的年化理财收益率(扣除托管费后)约为1%。 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将根据理财资金运作情况确定并以银行实际支付为准,但不超过根据上述测算的年化理财收益率计算出的收益。银行运用本理财产品资金的投资收益超出前述客户最终收益部分为银行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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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点/追加金额 |
6万港币,追加金额以1000港币的整数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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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权 |
银行、客户均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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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终止 |
募集期及产品存续期内均不接受违约终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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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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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计算方法 |
最终收益=投资本金×年化理财收益率×理财期天数÷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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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募集结束日至产品起始日之间,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客户本金不计利息。 |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投资对象为同业存款、国债、高信用等级企业债券等安全性较高的货币市场投资工具。 本产品通过在产品起始日利用外汇市场远期、掉期等工具为客户锁定投资汇率风险的技术保障机制规避产品市场风险。
三、投资团队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中国工商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在各类金融市场为客户甄选优质投资工具,通过对多个子市场投资资产的动态管理,随时把握投资机会,提高客户投资收益。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如果本理财产品成立并且客户持有该理财产品直至到期,根据目前货币资金市场测算,客户持有到期的年化理财收益率(扣除托管费后)约为1%。 以某客户投资6万港币为例,若理财期天数共计179天,且年化理财收益率1%,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60000×1%×179÷365=294.25(港币) (二)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五、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那么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二)流动性风险:由于本产品在募集期及产品存续期内均不接受违约终止申请,在上述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持有期与客户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三)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银行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相关金融市场进行投资,与交易对手发生合同关系。如果由于交易对手违约导致理财资产受到损失,则除非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相关风险与损失由客户承担。 (四)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银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收益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我行此前此类产品全部如期实现了年化理财收益率,客户获得了相应的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若产品起始日前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并于起始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本金(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返还客户账户。
七、信息公告 1. 工商银行将在理财产品到期后第三个工作日公布年化理财收益率。若理财产品不成立,工商银行将在理财产品起始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 若产品提前结束募集,工商银行将在募集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 工商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的要求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八、特别提示 本期外币理财产品年化理财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根据上述测算的年化理财收益率计算出的收益。故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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