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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5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稳得利”49天票据投资型PJ0849

 

  风险提示:理财产品有风险,投资决策须谨慎。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工商银行对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偿还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稳得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代码:PJ0849
目标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
期限
49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计划发行量
14.88亿元
募集期
2008年12月2日~2008年12月4日
产品成立
如果该产品募集期结束前认购规模达到计划发行量,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起始日
2008年12月5日
到期日
2009年1月22日
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后第5个工作日
理财资产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理财资产托管费率(年)
0.02%
销售手续费率(年)
0.2%
收益率测算
目前国内市场同期限商业承兑汇票平均年化收益率约为3.1%,银行间市场债券平均年化利率为2.0%。本理财计划将主要投资于商业承兑汇票,并可适当投资于债券、回购等银行间市场工具及其他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投资商业承兑汇票须支付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保管费、票据资产委托管理费等费用合计约为0.2%,扣除我行理财销售、托管及管理费用约0.3%后,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票据资产按时全额收回资金,则客户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2.6% ,即客户最高年化收益率2.6%=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约3.1%)-(信托管理费+信托保管费+票据委托管理费等)(约0.2%)-(销售费用+托管费用+投资管理费)(约0.3%)
认购起点金额
5万元,以1000元递增
提前终止权
银行、客户均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收益计算方法
期末收益=投资本金×年化收益率×49/365
其他规定
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二、投资对象
  本理财计划投资对象为中国工商银行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产品存续期间,该信托计划主要用于购买中国工商银行已贴现的、承兑人在工商银行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商业承兑汇票所对应的票据资产。
  为满足流动性需求,本理财计划也可投资于债券、回购等银行间市场工具及其他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

  三、投资团队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中国工商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在各类金融市场为投资者甄选优质投资项目,通过对多个子市场投资资产的动态管理,随时把握投资机会,提高客户投资收益。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1. 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2.6%。理财资产运作超过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2.6%,则客户最终收益为:100000×2.6%×49/365=349.04(元)。
  2. 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第5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五、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信用风险: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中国工商银行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客户将面临商票承兑人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况,投资本金可能遭受损失。
  (二)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理财资金主要运作方式为投资商业承兑汇票、债券、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产品。历史数据显示,货币市场类投资产品本金损失风险较低。但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不排除因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产品投资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
  (三)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四)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收益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我行投资的商业承兑汇票类信托计划全部如期实现了最高年化收益率。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投资者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集中在所投资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承兑人延期支付或托收失败,以及投资期限较长的债券产品因受市场价格影响到期后变现价格低于原来的预期,导致投资人理财收入甚至全部本金受到损失。

  七、信息公告
  (一)提前成立公告
  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于提前成立日前一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公告。
  (二)产品到期公告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八、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最高收益率。故投资者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网站公布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内容以网点公布为准。


(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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