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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风险准备金是如何提取的?
 

  对于集合计划,根据《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投资管理费不提取风险准备金。

  对于单一计划,根据年金法规规定,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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