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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汕头首例企业年金启动
 

  2006年9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与市自来水总公司签订了企业年金综合服务协议,这开创了汕头市企业年金的先例。

  企业年金是我国所确立的三大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根支柱。它是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企业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去年开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推广此项业务,市自来水总公司成为汕头市首家试点单位,并在全市符合资格的商业银行中进行年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的招投标工作。工行汕头分行凭借自身优势和经验一举中标为其提供服务。

  据介绍,企业年金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由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费用,进入职工个人年金账户,职工退休后领取。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分散养老保险责任,适应社会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对企业而言,则利于企业建设长效的人员激励机制,多渠道地吸引留住人才,减少企业税收成本。对于个人而言,年金制能更好地提高和改善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提升生活质素,减少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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