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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企业年金基金投入运营
 

  12月7日,随着日照港企业年金基金在山东省劳动保障厅第一个编号诞生,日照港企业年金基金正式投入运营。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从2005年1月1日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即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日照港为了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留住人才而实施的战略举措。根据日照港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职工个人按月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单位为职工个人缴纳2倍的数额,构成了企业年金基金,目前基金总额已达3649万元。

  这是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后,我市企业年金基金规模最大的一家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日照港享受在单位缴纳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中列支的优惠政策。

  为确保年金基金的运营安全和最大限度的收益,经反复考察、周密论证,日照港选择平安保险公司为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为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为账户管理人,国寿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管理人,共同运营,确定职工个人年收益率不低于4%。

  目前,日照港为7311名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这部分职工退休后将比不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退休后,待遇高出较大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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