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组获悉,农工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建议》被确定为今年的“一号提案”。
这件编号为0001的提案关注的城乡保障一体化建设问题也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均衡器,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更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农工党中央在该提案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我国城乡社会保障获得了长足进步,逐步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实际运行的社会保障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组成。尽管我国城乡社会保障获得了长足进步,但城乡社保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仍然十分突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以身份为标准的社保体系继续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居民社保待遇差距较大,乡村地区社保覆盖率不高,城乡社保存在很多“制度空白”。例如城镇60岁以上未参保老人缺乏制度保障、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资金缺乏刚性约束、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没有相关措施和办法得以保证;其次,社保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目前大部分地区只有市级新农保办公室,区、乡、镇、街办没有新农保工作机构,乡、镇、街、村也没有专职人员,影响新农保工作进一步开展,新农保实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与制度如何有效衔接的难题;再次,社保基金监管不够规范,体现在现行社保基金财会制度不够规范,尤其是“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不够健全,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不够公开透明,财政、监察、审计等外部监察也不够有力,存在较大的基金安全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一号提案”建议:第一,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新农保制度运行的突出问题,建议市、区、乡各级财政实行责任分担、加强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提高农民缴费意愿等。第二,完善适应城乡社保一体化发展要求的基层社保机构。要尽快建立起区农保经办机构——乡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村级新农保协管(代办)员的多级管理构架,同时加强社保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以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建立纵向分权、相互制约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经办机构负责业务执行、税务部门负责税费征缴、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审计部门负责资金监管的管理模式,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透明度。第四,通过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积极缴费、积极鼓励社会捐赠、适当增加财政投入、提高个人缴费方式灵活性等多种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作者: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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