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些常年在外工作的“漂流一族”来说,除了要承受背井离乡的孤独外,繁琐的政策条文也是很让他们烦心的,尤其是与之密切相关的“五险一金”。所谓“五险一金”,是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09年底出台的养老保险可以实现跨省转移的政策让“漂流族”看到了一丝希望,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五险一金”都能实现“全国漫游”。
关于养老保险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是实行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模式,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个人缴纳8%作为个人账户资金,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0%作为统筹基金。按照原来的规定,如果是跨地区的转移就业只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也就是说你如果是在外地就业,那么到时候只能转移你自己缴纳的那8%的账户资金。)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规定是,除了要转移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之外,还要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那跨省转移要怎么转,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呢?其实手续很简单。当你去到另外一个城市就业的时候,首先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缴费凭证。然后你本人或者你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提供参保凭证、身份证等,当地社保机构就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帮你办理好了。这期间如果有相关事宜需要咨询,可拨打各地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经办机构的电话。
关于医保
医保制度的改革也同样牵动全国人民的心。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和养老保险一样,医疗险也分为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一般情况下,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10%缴纳。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个不同种类的医保关系中自由转换,并且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障碍。不过要注意,目前我国的政策规定,医疗险中只有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社会统筹资金暂不转移。
关于公积金
相对于“五险”,“一金”的“漫游”步伐相对慢了很多。由于我国各地的公积金中心相对独立,目前没有实现系统的互联互通,因此各地市民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都由各地自行管理。许多想在外地购房的年轻人,一般是不能在本地申请公积金贷款。尤其是跨省的公积金贷款,全国目前只有在极少数几个城市之间开放,不过许多城市还是允许在异地购房时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其他
其他的,比如工伤和生育保险是不存在转移问题的,因为它们都是当期缴纳当期享受的险种,至于失业保险,目前还不具备转移的实际操作性。
(作者:胡利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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