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至此,吉林省已有19个县、市、区和3个省级开发区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占全省县市区总量的31.7%。
在启动大会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胡振国要求各试点迅速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登记、审核、公示等基础工作,确保在元旦之前为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人发放10月、11月、12月的基础养老金。
据介绍,长春市双阳区和净月开发区、吉林永吉县、四平市铁西区等13个县、市、区作为吉林省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展开工作。吉林省“富民工程”提出,力争2013年全面推开新农保,2015年实现新农保在吉林省全覆盖。
吉林省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今年1月启动,包括长春市朝阳区在内的9个县、市、区开始推广新农保。根据统计数据,截至10月末,吉林省新农保应参保63.5万人,实际参保50.1万人,参保率达到79.3%,已为14万60周岁及以上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7556万元。
(作者:姚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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