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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养老金 春节前发放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未参保集体企业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户籍人员,个人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未参保集体企业2010年12月31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户籍人员,按规定正常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作者:王永生)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保险报 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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