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民政部发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称,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直接新增养老服务就业岗位500万个。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5倍多。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15亿,约占总人口的15%;2020年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同时,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农村的养老问题十分严重。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
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社会养老服务的公益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在资金筹集方面,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资以地方投入为主,鼓励社会捐资,中央予以适度补助,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鼓励引导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资助或兴办养老机构或设施。对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的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征求意见稿还表示,要完善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进一步研究制定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社会保险等相关扶持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施老年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
所谓老年护理保险,是指为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一种保险。从保障范围看,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4个等级;产品类型主要有日额津贴、费用补偿、服务提供等单一或相互交叉的形式,给付期限有一年、数年、终身等选择。目前,我国老年护理保险还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只有部分商业保险公司,如国泰人寿、人保健康等推出了这类产品。业内人士表示,缺乏相关精算数据,经营风险高、风险控制技术落后,保险费率高昂等,是目前商业老年护理保险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
不过,我国养老护理市场前景看好。据推算,2020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可新增社会就业岗位超过710万个。
(作者:谢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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