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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专属挂钩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6年第11期(挂钩沪深300指数)
 

  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工银理财!您购买的本款产品是由工商银行自主设计、投资、运作与销售的理财产品。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进行金融投资时,警惕任何人与机构假借我行理财产品之名推介、推销其他类型产品。 

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358天

产品风险评级

PR3

销售对象

法人客户

重要提示

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风险和收益较为适中的投资品市场,或虽然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但通过合理资产配置或其他技术手段使产品的整体风险保持在适中水平,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对本金及收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等级

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目标客户

PR1级

很低

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PR2级

较低

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PR3级

适中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4级

较高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5级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专属挂钩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6年第11期(挂钩沪深300指数)

产品代码

G3001611

产品风险评级

PR3(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销售对象

法人客户

期限

358天

本金币种

人民币

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计划发行量

20亿元

募集期

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01日

销售范围

全国

产品成立

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缩短或延长募集期并提前或推迟成立,产品提前或推迟成立时工商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进行信息披露。 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则工商银行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 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客户购买本金将在原定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划转至客户账户,原定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起始日

2016年11月02日

到期日

2017年10月26日

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后第1个工作日 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1个工作日

理财产品托管人

工商银行重庆分行

托管费率(年)

0.03%

销售手续费率(年)

0.5%

预期收益率测算

本产品拟投资0%—15%的挂钩类资产,0%—80%的高流动性资产,10%—9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权益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设观察期间内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为r(定义见本条“其它约定”),按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测算,若产品到期时非挂钩类资产能按时收回本金和收益,且若r>20%,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4.23%,若-20%≤r≤20%,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4.03%+0.01×r,若r<-20%,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3.83%。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非挂钩类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且若r>20%,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3.7%,若-20%≤r≤20%,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3.5%+0.01×r,若r<-20%,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3.3%。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若产品到期后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

认购起点金额

10万元起购,认购金额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

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

税款

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约定

1.沪深300指数(000300)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数据为准。 2.观察期间内沪深300指数收益率等于末观察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除以首观察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再减1。首观察日是2016年11月3日,末观察日是2017年10月19日。 3.挂钩类投资收益中有关价格的数据及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计。 4.客户购买本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计入本金份额。 5.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提前赎回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挂钩类资产,包括挂钩沪深300指数收益信托计划;二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及债券基金、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投资等;四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类信托计划、新股及可转债申购信托(含网上及网下)、股票收益权类信托、结构化证券投资计划优先份额等;五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债权投资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项债权计划等。
  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挂钩类资产

挂钩沪深300指数收益信托计划

0%-15%

高流动性资产

债券及债券基金

0%-80%

货币市场基金

同业存款

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

债权类资产

债权类信托

 

10%-90%

交易所委托债权

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

权益类资产

股票收益权类信托

0%-80%

股权类信托

新股及可转债申购信托(含网上及网下)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0%-80%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

协议存款组合

  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但不会对客户收益产生影响,工商银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A-1。

  三、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
  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人、管理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产品到期的理财收益
  设观察期间内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为r,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非挂钩类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且若r>20%,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3.7%,若-20%≤r≤20%,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3.5%+0.01×r,若r<-20%,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3.3%。若产品到期后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产品到期时,所投资的非挂钩类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且观察期间内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为22%,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3.70%×358/365=3,629.04(元)
  产品到期时,所投资的非挂钩类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且观察期间内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为0,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3.50%+0.01×0)×358/365=3,432.88(元)
  产品到期时,所投资的非挂钩类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且观察期间内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为-22%,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3.30%×358/365=3236.71(元)
  (二)产品到期的理财资金支付
  工商银行在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账户。
  (三)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如果工商银行提前终止或客户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工商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1个工作日或客户提前赎回日后1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账户。
  在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本条(一)款约定的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银行按照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收取。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五、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比较,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每个投资周期内,客户不得提前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资金到账时间延期、调整等风险。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
  (十)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六、收益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此类产品以往业绩表现良好,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但以往业绩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以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产品投资的资产折价变现,可能影响产品收益实现乃至本金的全额收回。产生上述可能结果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投资的债券品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三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因违约造成的风险。如发生上述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七、信息披露
  如本产品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工商银行将在提前成立或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报告。
  本产品到期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到期报告。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以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工商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本产品,客户本金和收益(如有)将在赎回日后1个工作日划转至客户账户。
  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工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工商银行网站( www.icbc.com.cn )、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八、特别提示
  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九、咨询(投诉)电话: 95588。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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