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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房未交契税 可享新政优惠
 

  昨天(25日)是北京市普通住房新标准实施首日,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普通住宅标准调整后,对于那些已经签约但尚未交契税的购房者,只要购买的房屋属于普通住宅,也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

  截至下午四时,海淀区地税局总交易量与平日基本持平。受新标准政策变化影响,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房仅受理1套,占总交易量3%。丰台地税契税窗口24日当天仅办理4户新房交易,但自11月1日减免房地产交易税费新政施行以来截止到11月24日,前来丰台地税契税大厅咨询的纳税人比之前增长明显。税务人员认为,第一天还存在观望情绪,交易潜力并未完全释放,估计本周内将会有较大的增长。

  在地税局,不少购房者咨询已经签约但是尚未过户的房屋如何缴纳契税。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已签约未过户的房屋符合优惠标准且没有缴税,可以按照1%的优惠政策办理;但如果已经按照原标准缴纳契税,税务部门也不会退还税款。

  (作者:赵博 樊涛)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和讯网 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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