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在办理注销手续,目前还有留抵税额,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该笔留抵税款?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