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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审议通过,最高补贴不超车价60%

 
  
    2014年06月17日 16:08
    
      大智慧通讯社获悉,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6月16日审议通过了《西安市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西安市市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财政补助,西安市财政参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按1∶1给予补助。国家和西安市的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根据《办法》规定,西安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范围为符合国家有关公告要求且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西安市财政参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按1∶1给予补助,国家和西安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其中,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最高可补6万元,车长大于10米的纯电动客用车最高可补助50万元。
      根据规划,到2015年底,西安市目标推广新能源汽车1.1万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西安市目标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1600个充电车位)、地面充电站42座(2100个充电车位)、分散式充电车位7000个,建设16家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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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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