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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非法集资之一】“私售理财产品”

 

  非法集资是严重危害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的违法行为,身为一名光荣的宇宙行员工,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是工行君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请跟着工行君一起了解非法集资的一种表现形式——“私售理财产品”。

  私售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员工未经所在银行授权,以商业银行的名义违规向客户推介销售第三方机构投资理财产品的行为。私售理财产品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并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私售的理财产品不是银行自营和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缺乏有效监管,信息披露不够充分,风险提示不够到位,投资项目、收益率等产品要素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宣传。一旦购买了私售理财产品,就等于选择了无保障、高风险的投资产品,最终极有可能给客户造成资金损失。

  实际案例中,投资人通常是在私售理财产品到期后无法兑付本金、收益时才能发现风险,此时投资项目已经经营失败、产品发行公司已经关门停业,责任人员已经潜逃失踪,资金钱款也已经挥霍一空,投资人基本不可能收回投资,甚至将血本无归。

  那么,发现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时应当如何处理呢?

  一是客户应当坚决拒绝购买私售理财产品。

  二是客户可以向银行员工所在经营网点的负责人、大堂经理或银行机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也可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已经购买了私售的理财产品应当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一是投资人要妥善保存证据材料,留存好投资合同文件、交易业务凭证、宣传推介资料等证据材料。

  二是投资人要主动寻求法律救济。与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取得联系,依法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投资人要积极配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一旦发现私售理财产品涉及非法集资活动,要尽快向公安司法部门报案,积极协助提供证据材料,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清退资金。

  非法集资是一条通向“血本无归”的捷径,工行君衷心希望每一位消费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都能牢记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法则,牢记“你贪图他的高息,他贪图你的本金”的告诫,珍爱宝贵财富,远离非法集资。


(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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