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色业务
最新业务
经营网点
厦门分行 > 特色业务 > 牡丹卡业务 > 增值权益
  特色业务
   
     牡丹卡业务  
        牡丹信用卡特色  
        增值权益  
        特色卡种  
        办卡指南  
        常见问题  
     电子银行业务  
     公司结算业务  
     新股申购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保管箱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北路17号  
  电话:0592-5292000  
  邮编:361012  
  E-mail:
 
    Ebank.xm@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  

  一、牡丹卡特惠商户
  (一)简述:我们在全国精选了各地的各种类型商户,为您提供消费折扣等优惠。让您充分享受牡丹卡带来的贵宾待遇。特惠商户涉及餐饮、宾馆、百货、娱乐、汽车等各行业,详情请登陆www.icbc.com.cn或拨打95588查询。
  (二)适用对象:牡丹人民币贷记卡、牡丹双币贷记卡、牡丹准贷记卡和理财金账户卡
  (三)其它:商户加入牡丹卡特惠之列,可享有对账单和网站免费宣传机会。特惠商户加盟专线(传真):2386127(请将商户名称、经营范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传真至我行)或者发送email至:market@xm.icbc.com.cn

  二、消费积分活动
  (一)简述:使用牡丹信用卡消费均可获得消费积分,凭积分换取礼品。
  (二)适用对象:牡丹人民币贷记卡、牡丹双币贷记卡、牡丹准贷记卡
  (三)积分活动规则:
  1.累积时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积分累积规则
    每消费1元人民币或港币累计1分、每消费1美元累计8分、每消费1欧元累计10分,不足1元的不积分。特殊商户不累计积分;个人卡以客户为单位累计积分,商务卡以卡片为单位累计积分;网上交易不积分。
  3.参加积分活动的交易类型
  境内外消费。
  4.不参加积分活动的特殊行业
  缴费类(如:金融保险缴费、学校缴费、税收等)、医疗机构类、房地产类、汽车(含摩托车)类、批发类商户(如:烟酒类、 电信、移动、联通、建材家居等)等低回佣商户不累积积分。
  5.积分兑换
  个人卡须凭信用卡和密码,商务卡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授权兑换凭证,到银行卡营业中心综合业务柜台兑换。
  6.积分兑换规则
  (1)账户卡片正常时方可兑换积分,4000分起兑。
  (2)有数量限制的礼品,兑完即止。根据活动情况,我行有权随时变更礼品和供应商。
  (3)需配送的礼品将由供应商负责寄送给持卡人,寄送地址为对账单地址。持卡人应确保对账单地址准确无误。持卡人申请兑换礼品,即视为同意我行及礼品供应商将其个人资料用于礼品配送。
  (4)相关礼品图片仅供参考,均以实物为准。持卡人收到实物礼品时,请在第一时间拆包检查,如有问题,请直接退还送货人员要求更换。持卡人申请兑换的礼品,除质量问题外,一律不予退换。
  (5)所兑换礼品如有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提供礼品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
  7.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仅限于参加资格、积分累积规则、礼品及兑换规则等)

  责任声明: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联系我们 中国工商银行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