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银行正式与长沙市商业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截至目前,该行已与国内48家银行机构正式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其中,国家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3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11家、城市商业银行20家、农村商业银行7家、农村合作银行1家、农村信用社3家。
长沙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由长沙市财政局等269家企业法人和4340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股本总额3.12亿元。经过近十年的发展,2005年末,该行资产总额为360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为251亿元,综合实力跨入全国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前十强,在湘鄂赣三省城市商业银行中位居第一。
近年来,工行与长沙市商业银行在人民币支付结算代理以及票据业务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代理行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双方拓展国际业务合作领域,提升同业合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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