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四期凭证式国债于9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发行,一经发行,即获得市场的热烈追捧。截止9月3日,工行共销售本期国债79.32亿元。其中,三年期国债销售56.44亿元;五年期国债销售22.88亿元。
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发行期为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此次国债财政部发行总额为400亿元,工行包销12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