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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快讯

工行新疆分行与疆内首家村镇银行开展结算代理业务全面合作
 

  据悉,日前,工行新疆分行与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人民币现金提缴款业务合作协议》、《代理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合作协议》和《申请办理银行汇票业务协议》,以此也标志着工行新疆分行与新疆第一家村镇银行开展全面业务合作。

  据介绍,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于2008年1月18日正式成立,由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与兵团农六师共同出资组建的商业银行,注册资金2800万元。主要以吸收个人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存款,支持服务三农为主,加大对兵团农牧团场、农户的信贷支持和投放,辅以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并对下岗再就业人员提供“存一贷三”的优惠贷款政策支持。

  此次工行新疆分行牵手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全面代理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人民币结算业务,是工行新疆分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30号)文件精神和新疆自治区经济发展政策,积极加大对西北地区龙头产业、重点行业和区市重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的又一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工行新疆分行立足本职,加快发展和壮大代理同业结算业务领域,做大做强代理同业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又一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