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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指导意见引导绿色债券发展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日说,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于2日公开发布,将引导交易所债券市场进一步服务绿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张晓军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指导意见鼓励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及其管理的产品投资绿色公司债券,探索建立绿色投资者联盟。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证券交易所研究发布绿色公司债券指数,建立和完善绿色公司债券板块,扩大绿色公司债券市场影响力。鼓励市场投资机构以绿色指数为基础开发公募、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

  张晓军说,近年来,证监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绿色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ABS)筹集资金。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系统内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大力推动绿色公司债券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王都鹏、刘慧)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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