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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期货特别结算业务定义 商业银行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通过特别结算会员系统等为交易会员提供期货结算服务和合约到期时的合约交割服务,并通过特别结算会员风险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交易会员的交易风险。
二、服务对象 具备参与金融期货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交易会员。
三、业务内容介绍 1. 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通过特别结算会员系统等为交易会员提供期货结算服务和合约到期时的合约交割服务; 2. 通过特别结算会员风险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交易会员的交易和结算风险,及时通知交易会员采取措施降低交易风险; 3. 在交易会员未能履行合约义务的前提下,在授权范围内主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出现业务风险; 4. 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及时为交易会员办理出入金业务; 5. 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有关交易结算情况。
四、系统优势 1. 我行采购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特别结算会员系统,已全部完成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安装,并通过了中金所的系统压力测试及全景测试,满足投产要求。 2. 与中金所接口一致,完美兼容,支持交易会员金仕达、恒生等多种版本的交易系统;支持直接和间接两种下单方式。具有高性能、高可靠性、可审计性等特点,且间接下单无丢包率,保证客户交易稳定运行。 3. 系统可同时容纳200个交易会员200万个客户100万手持仓,同时采用实时通讯机制和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系统安全性。
五、客户开办业务流程 1. 客户与所在地分行机构业务部接洽,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并与总行签订意向合作协议。 2. 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分行主签,一式四份。 3. 分行机构部协助客户进行链路开通,客户可选择与中金所直连或与我行数据中心直连。 4. 链路接通后,由双方协商和提供测试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测试安排,与我行金融期货中心进行仿真交易测试。 5. 测试结束后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系统投产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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