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客户服务 > 特别关注
关于个人编号
 

  2015年12月

  中国工商银行    在日营业网点

  2016年1月起,将实施个人编号制度

   <个人客户><>

  2016年1月起

  ○超过100万日元(相等额)以上海外汇出汇款
  ○超过100万日元(相等额)以上海外汇入汇款

  上述两种情况下的海外汇款,需提供个人编号。

  进行上述交易时,除本人身份证件(附有照片)以外,请提供个人编号通知卡(或记载个人编号的住民票原件等)。

  持有个人编号卡的客户,可通过个人编号卡替代本人身份确认证件使用。

  客户提供的个人编号,仅用于我行向当地税务署提交《国外送金等调书》。除上述目的以外,不会使用于其他目的。


(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