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国工商银行在日机构的信任与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2016年1月开始,金融机关向税务局报送法定调书时必须记载客户的个人编号或企业编号信息。
个人编号的法定资料包括:个人编号通知卡、个人编号卡、记载个人编号的住民票等;企业编号的法定资料包括:企业编号指定通知书、国税局网站下载的企业编号法定信息等。
请您在办理超过100万日元的跨境汇款(含汇出汇款、汇入汇款)业务、以境外汇款为目的的网上银行开户业务,企业客户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超过规定金额时,提交您的个人编号或企业编号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在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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