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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海外汇款业务时的注意事项
 

  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对中国工商银行的支持和厚爱!

  根据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监管部门对于相关法律和反洗钱等的严格要求,我行的在日网点(以下简称:我行)今后将更加严格地办理海外汇款业务。

  有关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客户办理海外汇款业务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个人编号(法人的情况下需要法人的编号)、我行的存折或者银行卡、预留印章(署名)、可特定收款人的以下基本信息。

  (1)收款人的姓名(汉字、英文名或者拼音。收款人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

  (2)收款人的地址(国名、省名、城市名、街道名等全部的信息。)

  (3)收款人地址的邮政编码

  (4)收款人的电话号码

  汇款人为个人客户的情况下,须提供汇款人的收入/资产现状的证明资料、交易银行的存取款记录与收款人的关系证明。另外根据业务内容,有可能需要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以及其他我行判断为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汇款人为法人客户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内容,有可能需要提供发票及合同等我行判断为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2.无法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或者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符合我行要求和标准的情况下,可能无法办理海外汇款业务。

  3.通过我行的网上银行进行海外汇款的时候,根据汇款人输入的信息和交易内容,可能需要再提交汇款人或者收款人的追加信息和经过我行判断认为需要的资料。

  如果汇款人无法提供上述资料或者我行无法与汇款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我行将取消这笔汇款。

  4.根据我行行内审查,即使您提供了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也可能不能受理汇款。

  5.即使我行判断汇款人的汇款申请、提交资料、信息等没有问题,进行了海外汇款,收款人的所在国(例如:中国)的银行判断这笔汇款的内容不足的时候,会取消这笔汇款(退回汇款资金)。

  在这种情况下,汇款人对于不足之处提交资料之后,可以再次申请海外汇款。但是汇款人需要支付追加的手续费。

  对于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

  如有不明之处请垂询

  中国工商银行东京分行营业部

  电话:03-5223-3885

  中国工商银行东京分行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