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由于“活期增值宝1号”及“活期增值宝2号”产品已达到目标额度,华商银行将于2019年4月28日正式下线上述产品,上述产品下线后客户将无法签约或续约,存量已签约客户按已签约的协议执行,直至协议有效期届满。同时,为满足客户需求,我行拟同步推出“活期增值宝3号”产品,现将“活期增值宝3号”产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介绍
“活期增值宝3号”是我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增值收益的一项金融服务。客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签约后,只要账户余额满足条件,即可享受相应的增值收益。
二、产品优势
(一)本金安全,银行活期账户的增值服务,安全保本。
(二)无需管理,手机银行在线签约后,自动结算。
(三)收益增值,每日按签约的活期账户余额分档计算活期增值收益,每季度的收益结算日进行收益结算。
(四)存取自由,资金就存在活期,使用完全不受限制。
(五)当日签约,当日计算收益,不受节假日限制。
三、业务规则
客户在我行手机银行成功签订“活期增值宝3号”产品协议后,产品按日计算收益,按季结算收益。每季度收益结算日(收益结算日为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和12月21日)为符合条件的签约账户支付两次收益,第一次为活期存款利息收益,第二次为产品提供的增值收益,两次收益之和为按本产品约定的收益标准计算的收益。
活期增值宝3号产品具体收益标准如下:
(一)收益标准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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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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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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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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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1万元小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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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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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5万元,小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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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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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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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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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约方式
登录我行手机银行,进入“投资理财”--“活期增值宝”,点击“活期增值宝产品协议”--“活期增值宝3号”进行签约。
如您在业务办理中遇到问题,欢迎垂询我行客服热线4001116558。
特此公告。
华商银行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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