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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规借贷服务远离不良“校园贷”
 

  不良“校园贷”通常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第一个“坑”,费率不明。一些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往往只宣传分期产品或小额贷款的低门槛、零首付、零利息等好处,却弱化其高利息、高违约金、高服务费的分期成本,甚至会隐瞒或模糊实际资费标准、逾期滞纳金、违约金等。看似免息、低息的平台在手续费、逾期费等表述上存在一定的隐蔽性,比起信用卡分期付款7%以下的年利率来说,不良“校园贷”的年息通常高达20%以上,成了“高利贷”。很多大学生因为一时冲动购物而选择贷款,最终要偿还的“本息和”相当于贷款本金近1.5倍,甚至更多。

  第二个“坑”,隐形担保。分期平台并非真的“免担保”,大学生申请过程中提供的家庭住址、父母电话、同学电话、辅导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实际就是隐形担保,如不能按期还款,某些平台就会向贷款人的父母、同学或辅导员催款。

  第三个“坑”,贷款门槛低、审核不严,身份可冒用。一些不良网络贷款平台打出“零门槛、无抵押,线上审核,最快3分钟到账”等类似广告,在线注册一般只需要学信网数据、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常规联系人信息,就可贷款高达2-3万,一方面刺激、诱导了学生非正常的消费;另一方面由于资质审核方面的漏洞,导致其他学生身份被冒用,将不得不面对信用记录遭抹黑、莫名成为被追债对象等棘手问题。

  第四个“坑”,不文明的催收手段,给借款学生造成极大心理压力。很多校园贷平台普遍存在不文明的催收手段,比如“关系催收”,学生借款时被要求填写数名同学、朋友或亲属的真实联系方式,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平台就会把其逾期信息告知该学生的关系圈,严重干扰和伤害了借款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有的甚至选择终结生命。

  大学生应该建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拒绝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根据中国银监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选择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为自己提供信贷服务,现阶段网贷机构一律不准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并须逐步消化存量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