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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快速赎回
 

   业务简述
  基金快速赎回是指为客户提供了质押货币基金实时获取资金的功能。客户根据“利添利”账户理财协议约定,通过我行柜面或电子银行渠道发起快速赎回申请。我行根据协议约定,在接受客户申请后按照申请赎回金额将资金实时划至客户“利添利”账户。
  如您在签订利添利理财服务协议时选择开通基金快速赎回功能,可通过我行柜面或电子银行渠道发起快速赎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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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
  已签订我行利添利理财服务协议,并已开立有贷款综合账户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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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优势
  1. 实时获取资金。正常情况下,客户发起货币基金赎回申请后需要2个工作日才能获得资金。而基金快速赎回功能通过将货币基金质押给银行,能实时获取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 客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时只需支付占用银行资金相应的贷款利息,而无需支付额外的手续费。计息期限自客户发起快速赎回申请日至实际赎回资金到客户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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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条件
  1. 办理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前,需要签订“利添利”理财计划。
  2. 办理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前,需要签订贷款协议,开立贷款综合账户后方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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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通流程
  1. 使用网上银行签订协议:
  
  2. 基金快速赎回功能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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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渠道与时间

  “基金快速赎回”交易时间不受基金交易时间的限制,可随时办理。若柜台办理须以营业网点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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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税标准
  客户办理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需交纳的手续费,暂定为客户应付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为客户发起快速赎回申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半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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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窍门
  如果客户在签订“利添利”理财计划时选择了快速赎回功能,系统会自动判断该客户是否开立了综合贷款账户。若尚未开立,系统将自动引导客户开立贷款账户。
  当客户在理财协议期限内手动发起快速赎回时,工行根据客户申请规模发放一笔贷款,并将相应发货币基金份额予以质押。客户可以通过网上贷款功能查询该笔质押贷款的质押信息和质押合同,并能通过网上贷款的提前还款功能提前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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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 办理快速赎回业务时,申请份额不能超过基金持有份额的70%。
  2. 快速赎回操作完成后资金将实时到达利添利账户。请在申请当日使用您申请的金额,否则日终系统自动将您利添利账户超出发起申购余额的资金用于基金申购。
  3. 赎回的金额应同时满足质押贷款的限额控制,大于等于贷款的最低限额(1000元),小于等于单笔发放限额。
  4. 当客户在理财协议期限内手动发起快速赎回时,工行根据客户申请规模发放一笔贷款,并将相应发货币基金份额予以质押。客户可以通过网上贷款功能查询该笔质押贷款的质押信息和质押合同,并能通过网上贷款的提前还款功能提前归还贷款。
  5. 基金快速赎回的份额不能小于该支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赎回后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要大于该基金的最低保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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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
  “利添利”账户理财业务:是指客户与我行签订“利添利”账户理财协议,由我行根据协议约定将客户指定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利添利”账户)与货币市场基金、短债基金等低风险基金产品联接,实现低风险基金的自动申购、自动赎回业务,帮助客户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利添利”账户:指客户为办理“利添利”理财业务在我行新开立或指定的某一个同名同地区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客户在该账户下设立“发起申购余额”、“发起赎回余额”,并用来办理客户资金归集和自动赎回基金业务的资金收付业务。客户选择的“利添利”账户不能是该客户的基金交易卡基本户。
  详情请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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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201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