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推大学生学贷险创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拆除政策障碍——10%风险补偿金可用于保费补贴。
《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办法(试行)》规定:省财政对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20日之后的保险助学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承担。省财政按学年度向贷款发放银行对省属高校发放的贷款额度一次性拨付风险补偿金,补偿金额为当年实际发放保险助学贷款总额的5%(可用于保费补贴)。同时,省属各高校也按当年实际发放保险助学贷款总额的5%承付一次性风险补偿金(可用于保费补贴)。
引入征信系统——政府主体控制风险。
为进一步管理和控制贷款风险,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引入新的信用管理主体——省信用办,通过协调有关部门,采集助学贷款信用记录,并依法出具信用报告,为助学贷款工作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保险主体的介入——引入新的风险分担机制。
与目前国家助学贷款通过风险补偿金方式来转嫁银行贷款风险不同的是,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首度引入保险机构这一专业风险经营主体,通过学贷保险转嫁银行贷款风险,形成助学贷款信贷风险多渠道分担的新机制。
银行设限拆除——参与主体增多。
和目前操作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同的是,开办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的银行主体不受招投标的限制,不限于一两家已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主体,其它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都可以办理保险助学贷款业务。
高校态度高调——不再扣毕业证。
以往,为让那些故意欠债不还的大学生还款,一些高校迫不得已,曾经采取过扣押学生毕业证等“粗暴式”做法。记者在采访部分高校的学工处长时,他们表示,其实以前扣证也是迫不得已。不扣证,学生不还贷,银行就可能减少放贷金额,那么下一届新生的贷款就成了问题;扣证吧,学生因此而影响就业,学校也感觉不妥。《办法》出台后解决了助学贷款关键的“结点”,引入保险公司参与转嫁了风险,创新了新的机制,降低了风险,无需再扣证了。
(作者:祖兆林 袁名海)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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