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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险指南投保理赔


保险公司赠送保险应谨慎
 

  经常可以听到保险公司赠送保险的新闻。保险公司赠送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还是一种公关活动?

  赠送保险的“保费收入”从何而来?若保险公司不按规定处理赠送保险的“保费收入”,就相当于稀释保险基金,违背保险原则。一旦受赠者出现保险事故,部分保险基金就会用于赔付,导致其他被保险人利益受损。即便保险公司将其利润一部分作为“保费收入”,并计提各项准备金,也存在不足: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同一险种下被保险人必须是同质可保体,而受赠者风险属性不一(多为高风险标的),这将增加保险事故发生频率,增大保险公司偿付压力,损害其他被保险人利益。

  保险业和银行业同属于负债型的金融企业。作为负债型金融机构,以维护被保险人或储户的资产安全为基本目标。按照保险业随意赠送保险的逻辑,似乎银行业也可以向特定对象赠送存款。但事实上,从来没有发生过银行向特定个人或群体赠送存款的情况。有人将这种现象解释为负债性质的差异所致。由于保险业务的不确定性因素大于银行业务,保险业必须以谨慎和时刻应对不确定性事件导致的或有负债准备履行保险赔付之责。因此,从维护保险业的生存基础出发,保险公司应在保障投保人利益和尊重保险业务运行规律的前提下开展保险业务,且不可以赠送保险方式增加保险基金风险,进而损害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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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保险报 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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