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最近陆续收到附有燃气保险投保确认书的账单,很多人都愿意购买燃气保险。因为燃气险保障的内容既有人身意外伤害,又有家庭财产保险。在冬天购买一份这样的燃气险,专家表示很有必要。
据了解,每到岁末年初之时,上海市民都会陆续收到附有燃气保险投保确认书的账单,市民可自愿投保。投保后,燃气保险的保险人将根据对应的保险合同,对在保险合同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使用燃气引起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造成的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及家庭财产损失予以赔付。其中,人身意外保障部分将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按《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承保,而财产保险部分则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按《民用管道煤气(天然气)保险条款》承保。人身保险保障方面,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每一家庭累计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每一家庭累计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
家庭财产保障方面,保险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其中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比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燃气管道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室内财产保险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
投保后一旦发生燃气事故,一般都会由燃气公司做第一时间的处理,并由燃气公司开具事故证明书,被保险人在拿到证明书后,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由于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分属于两家公司的保障范围,因此被保险人需要就意外伤害、财产损失分开索赔。在上门提供书面证明前,最好先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了解必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相关信息。为了防止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应格外留意免赔责任。比如违反燃气公司规定擅自将燃气设施拆卸、倒灌、爆晒、火烤;因受让、租借他人燃气使用,未办理批改手续引起燃气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等。如果发生这类免赔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的保险责任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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